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國的發展構成了新的全球體系發展的一部分。同樣,我國農村的發展也深深嵌入了全球經濟體系。在新的體系當中,一方面我國暫時無力通過尖端科技產業的利潤再分配從根本上消除農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風險,另一方面還意味著通過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及推進城市化暫時也無法解決數量龐大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此外,發展中大國的國情還決定了我國必須走內外兼顧的道路,單純依靠外向型經濟是不夠的。由此,擴大內需既是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也是最大的機遇所在。
一號文件從根本上來說,正是在新的全球體系中來定位我國農村發展。當前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例如,在國內外資源性產品價格普遍下行的態勢中,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的難度更加凸顯;在全社會高度關注食品質量安全的氛圍里,保持農產品質量進一步提升和規避經營風險的要求更加迫切;在農民工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保持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制約更加突出。一號文件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四個重點,旨在挖掘農村潛力擴大國內需求,發揮農業對于整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在務實和重操作的背后,文件隱含了對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在新的全球體系中的角色與戰略位置十分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加大以工補農的力度,促進農村的穩定與發展,另一方面是挖掘農村市場對工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帶動作用的潛力。不是就“三農”談“三農”,而是從整個國家的發展、安全、穩定和綜合國力提高的角度來思考“三農 ”的出路。通過以城支農、制度創新提高“三農”的競爭力和農村發展的可持續性,是一號文件的戰略特征。
在城鄉統籌發展的思路下打造“蓄水池”
農村的潛力是我國經濟穩步較快增長的內需保證,同時也是我國在新的全球體系中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蓄水池”。在經濟發展較快時期,農村能為我國經濟提供豐富的、具備現代工農業和第三產業從業素質的勞動力資源;在經濟發展速度放緩時期,又能為絕大部分富余勞動力提供可進可退的空間,以及農村創業的可能性。如果沒有這樣一個“蓄水池”,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就要受很大的限制。但是,這個對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至關重要的“蓄水池”,并不能自動發揮功效,它需要從制度創新、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社會組織培育等諸多方面予以精心建設。
我國工業化初期的特點,決定了農業在相當長一段時期里只是為工業化提供積累,由此形成了人們常說的“城鄉二元結構”。盡管改革開放三十年在破除“二元結構”方面已取得很大成就,但縮小城鄉差距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城鄉公共服務水平不均衡,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高,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后,農民民主、財產權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等,都是亟待解決的現實難題。我們必須在城鄉統籌發展的思路下打造好農村這個“蓄水池”,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促進生產力在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合理分布。一號文件著重突出了健全農業投入機制,加大各方面支農、惠農工作力度,發展現代農業,推進公共服務一體化等內容,勢必有利于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
在內發型理論指引下促進農業大轉型
立足于自力更生,在內發型的道路上謀求農村的發展,是我國的必然選擇。但是,傳統鄉土的“小農經濟+村社自治”模式,難以支撐起農業和農村現代化,這種模式天然具有被動的劣勢,容易使農村淪為全球市場體系中的原料基地、制造加工基地和商品傾銷市場,在經濟利益分配中不占優勢。而且,在全球性的能源、生態、環境、人口、安全危機中掙扎的現代化浪潮,也迫使我們要在內發型理論指引下,實現小農經濟向大農業的轉型。
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對農村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把“三農”作為投入重點,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大力推進土地整治,加快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進度,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推進生態重點工程建設和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等等。文件還要求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同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中的生產要素市場健康發育,實現資源的市場優化配置,同時又從總體上加強了政府涉農職能,在金融、現代科技、水利、防疫、生態保護等基礎建設方面提供動力支持。與西方國家通過農業產業化、農民工人化、農村城鎮化實現小農經濟向大農業轉型路子不同,一號文件提供的是一條走充分發揮現代科技作用、低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控制人口增長、維持文化生態與自然生態平衡的可持續發展之路,是內發型農業大轉型之路。
在農村組織化過程中夯實希望的田野
在新的全球體系及國內資源條件限制下,我國農業向大農業轉型的基本途徑,只能是高效利用農地,根據市場高端需求和一般需求的結構,有效整合農村土地、資本、勞動力和科技要素組織生產和建設。然而,目前我國的現狀是農民分散性比較強、組織化程度不高。一方面,不少農民缺乏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農民雖身處集體之中,但卻是“被組織”或“他組織”,而不是“自組織”;另一方面,農民又因為缺乏與大市場相對接的能力而亟待提高組織化水平。
一號文件對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給予特別的關注,不僅提出要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范社建設行動,而且要求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為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文件還對稅務、金融、技術等優惠政策作了大量詳細說明。圍繞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創新農村黨組織設置方式,以及完善村黨組織兩推一選、村委會直選的制度和辦法,著力拓寬農村干部來源等基層組織建設問題,也提出了較系統的推動方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號文件還為從組織上向農村注入活力提供了政策空間。例如,推進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完善長效機制和政策措施;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逐步解決好村干部養老保障問題,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任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這將成為農村改革三十年來村干部獲得組織上向上流動的重要契機,勢必有利于調動基層干部的積極性,激發基層組織的活力。
組織起來是克服農民分散性的法寶,也是現代農村政治、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的需要。一號文件針對農村組織化的相關政策與措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依法、自愿、快速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也為夯實農村基層組織基礎提供了保障,將希望的田野變為田野真正的希望。在農村組織化過程中夯實希望的田野
在新的全球體系及國內資源條件限制下,我國農業向大農業轉型的基本途徑,只能是高效利用農地,根據市場高端需求和一般需求的結構,有效整合農村土地、資本、勞動力和科技要素組織生產和建設。然而,目前我國的現狀是農民分散性比較強、組織化程度不高。一方面,不少農民缺乏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農民雖身處集體之中,但卻是“被組織”或“他組織”,而不是“自組織”;另一方面,農民又因為缺乏與大市場相對接的能力而亟待提高組織化水平。